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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:237|回覆:0 | 〈涉吸金案〉翁純純姊妹 各判7.5月確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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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播報員 |
發表於 2012-10-20 12:25:57 | 位置:XXX.73.61.XXX | |
〔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曾為欠稅大戶的三光吉米鹿公司負責人翁純純、翁娟娟姊妹結束吉米鹿公司後,改到台中另起爐灶,成立「生活協同行銷股份有限公司」,以無店鋪宅配加盟為號召,透過「上線吸收下線」入股的傳銷方式吸金,最高法院昨將翁氏姊妹各判有期徒刑7個半月確定,需入監服刑。
自由時報 參考網址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6%89%E5%90%B8%E9%87%91%E6%A1%88-%E7%BF%81%E7%B4%94%E7%B4%94%E5%A7%8A%E5%A6%B9-%E5%90%84%E5%88%A47-5%E6%9C%88%E7%A2%BA%E5%AE%9A-202415875--finance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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